香港公司报税是指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应当按照香港公司条例规定的条件下,如实向税务局披露公司经营情况,申请缴纳或者申请免除利得税的工作。


通常香港公司需要向税务局申报两种税表:

    ​    ​一、利得税报税表;

    ​    ​二、薪俸税报税表(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


第一、利得税申报方式有如下几种方式

    ​1、不活动的税务申报(零申报)

    ​2、有主动业务收入的税务申报(包括与任何地区往来的业务)。

    ​3、有被动业务收入的税务申报


(一)利得税零申报,理论上仅限适用于当公司公告处于不活跃状态。当公司申请处于不活动时,应当处于:

    ​    ​a.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发生,不管是香港或非香港以外。

    ​    ​b.帐上无资金往来或未开设任何帐户。

    ​    ​c.没有雇员。代理提供的秘书只处理政府事务,不参与业务经营,因此不属于您司在香港员工。

(二)公司有主动业务收入,公司需要将所有销售收入、销售成本、费用依照会计准则逐笔登记并汇总成所需的管理表格,并交由核数师审核后出具审计报告,并提交税务局核定应交税。需要特别留意的是香港的利得税离岸免税政策:即使公司符合离岸免税条件,仍然需要经过上述手续后向税务局申请免税,而不是符合免税条件就不做审计。

(三)公司有被动业务收入,例如持有子公司股份且子公司向母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收入等。


第二、薪俸税申报

    ​(一)薪俸税完整的名称为《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

    ​(二)薪俸税是雇主向税务局报告发放了多少薪水,及每个雇员的薪酬详情;

    ​(三)薪俸税本身并不直接向税务局交纳个别人士的应交税,仅仅是向税务局报告公司承担的雇员发放的薪酬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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